2018年山西吕梁石楼县幼儿教师招聘45人公告

来源:石楼县政府网 2018-07-26 09:12:25
  石楼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第一号)


  为推进全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缓解当前公办幼儿园、普惠幼儿园教师配备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45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参加幼教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本人或配偶为石楼县户籍(生源地为石楼籍的也可报名),户籍在册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清退的;


  6、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在校就读的学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录聘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石楼县政府网、石楼电视台、微石楼、石楼教育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8时至2018年8月5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石楼宾馆三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石楼县政府网打印填写《石楼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6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以上。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时,要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达到聘用人数的2倍。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笔试时间的前3天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大纲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即在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1.5倍进入面试,以后各环节(包括面试、体检、考核、录聘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执行。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八)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九)录聘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日无异议,签定用人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解除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个人档案由县教育科技局管理,执行合同制工资,实行“三年一签”,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县教育科技局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本人同意可续签合同。因政策因素、考核不合格超过两次或本人不同意时,合同自动解除。


  六、其他


  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及公办小学附属幼儿班的在岗临时代课教师,允许参加本次考试,不占本次招聘的岗位,实行单独报名,在岗资格由县教育科技局专人负责审核。具体招聘办法:笔试成绩达到本次招聘计划人数的1.5倍的最低分数即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环节;面试后总成绩达到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最低分数的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享受与本次录用人员同等待遇。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附件: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石楼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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