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张家口赤城县招聘教师70人公告
来源:赤城县人民政府
2018-07-27 09:02:38
赤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我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考察合格者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正式派遣的毕业生。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间出生)
4.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具有赤城户籍或父母、配偶为本县户籍的。
5.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在我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和西部志愿者报考。
(二)招聘人数
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小计70名。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报考初中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须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相符,且持有同等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报考小学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3.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且持有幼教专业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曾被劳动教养、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成年管教的;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信息:
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cc.gov.cn)、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县电视台公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214:86)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关注报名网站和赤城县人民政府网通知,牢记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报名网站、赤城人民政府网通知要求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参加考试人员按要求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
报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如下: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按照招聘专业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和个人才艺展示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实行百分制。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可根据面试时间适当进行才艺展示,具体才艺展示面试领导小组不提供相关设备和乐器,如需展示自备。
(4)面试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进行,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关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按照报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
通过笔试、面试总成绩入围者,按照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政审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品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依据招聘方案规定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考试组织单位提出,考试组织单位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确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结束后对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四、聘用、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要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按政策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正式上岗。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参加报考者进入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择优聘用,凡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应聘资格。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不通知后果自负。
5.本方案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设举报监督电话:
0313-6312164 (县纪委、监察委)
0313-641101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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