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揭阳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2人公告
来源: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7-27 09:09:23
2018年普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电视播音主持人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2名电视播音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至30周岁(即1987年8月7日至2000年8月6日期间出生);
6、户籍不限。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6日。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普宁市广播电视台行政股(普宁市环城南路广播电视中心机关办公楼3楼304号房,联系电话:0663-2290933)。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持有者提交)、个人音像资料(能体现个人特色的电视播报、主持节目,时长3分钟),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国有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广播电视台、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其报名、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工作情景模拟面试形式。面试评委人数为7人。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分数的计算办法是:7个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7,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又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者。报考者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各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各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市广播电视台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属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本公告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nrs.gov.cn)发布。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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