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宜宾屏山县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15人公告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贫困地区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省卫计委、省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9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17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屏山县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考核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引进对象
35周岁及以下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大专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引进专业
医药卫生类专业,包括医(含中医)、药、护、技等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返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发生医疗质量差错被通报、处罚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屏山县卫计局政工股(行政中心2号楼1005室)。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申请志愿表》;
4.《2018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报名信息表》。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方案,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
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考核考评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报考者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主要范围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责任感、业务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六、成绩公布方式
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公布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
七、选择岗位
报考相同类别岗位考生,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同类空缺岗位选择调配,若无满意的岗位,放弃岗位选择的考生,需填写放弃岗位申请书;不选择岗位,且不填写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因放弃岗位选择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招聘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 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县人社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在合同中由双方共同约定并载明服务年限6年,明确当事人在服务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且5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 :0831-5720026
十三、咨询电话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1-5720085。
附件1.屏山县2018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招聘单位及岗位表
附件2.2018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报名信息表
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