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招聘公告
为推进财政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工程造价类专业人员1名,财会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财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 (1983年7月10日-2000年7月10日之间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1.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文字材料写作和公文处理、办公室基本行政管理、以及协助党办完成相关党务工作;
2.财会人员主要负责相关财务工作;
3.工程造价类专业人员主要负责投资评审等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8月6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把报名登记表(简历表张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相片)直接递交到兴宾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5号楼兴宾区财政局3楼308室),或投递到 xbcz2250@163.com邮箱。联系人:覃主任。联系电话:0772—4213524、4212250。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拟聘人员为编制外聘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
(二)正式聘用待遇为3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三)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面试须知
(一)由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初审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以兴宾区财政局通知为准),组织相关人员直接面试,面试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兴宾区财政局通知为准。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80726.doc
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