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永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7人公告
永泰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永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安定稳定,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永泰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樟政办〔2018〕27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到永泰县公安局相关部门担任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54名,文职辅警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得应聘。
以上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18年0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退伍军人、公安(司法、武警、人武)院校及体育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8月7日(工作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永泰县公安局(城峰镇银场98号)。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2寸近期白底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1张(附件)。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永泰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办法
本招聘采取体能、面试双项考核的办法。经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违法违纪的情况,政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体能和面试二项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公安局召集有关人员参加。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情况,面试为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及公示
体检人员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件,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永泰县政府网站、永泰县公安局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工作岗位调配。
六、工资待遇
根据岗位不同,工资待遇在每月2700元至3500元之间不等(含绩效工资,及依法依规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24830215
联系人:陈警官 卢警官
永泰县公安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