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九江永修县行政事业单位选拔产业招商人员10名公告

来源:永修县人民政府 2018-07-27 13:05:42
  永修县2018年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产业招商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力做好我县产业招商,根据《永修县培育新动能推进产业集群实施方案》(永发【2018】6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拔10名工作人员从事产业招商和企业带办等方面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拔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共10名,分别为有机硅产业办(含支星办,设在县工信委,共3人)、新型电子产业办(设在县商务局,共2人)、高端装备产业办(设在县发改委,共2人)、孵化器产业办(设在县科技局,共2人)和企业带办中心(设在县商务局,共1人)。


  三、选拔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拔对象范围


  永修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7月1日);


  3、两年以上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选拔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永修县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按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拔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3日(非工作日除外,上班时间:9:00-12:00,13:30-18:00);


  2、报名地点:永修县人社局B304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县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需注明在编在岗时间及年度考核情况,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注明从事工作及时间;


  (3)贴好照片(近期免冠1寸彩照)并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原表在永修县政府网上下载);


  (4)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的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拔资格。


  (三)面试


  报名截止后,公开选拔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1.5,达不到1:1.5的,根据实际情况削减岗位数。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2、面试内容及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素质等。


  面试的计分方式:面试考场由7位考官组成评委组,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3、拟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


  (五)考察、公示、录用


  1、考察。由永修县产业招商工作人员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依次递补。


  2、公示。根据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选拔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修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拟选拔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拔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3、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选拔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审批同意,分配至各用人单位,开放办负责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表现优秀,工作勤奋,熟悉产业招商工作或对产业招商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可择优调入招商产业办或开放办。


  五、其他事项


  1、福利待遇。未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前,选拔人员财政拨付的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原单位发放和缴纳,财政工资以外的福利、奖金由用人单位负责,享受不低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的待遇。


  2、本公告由永修县产业招商工作人员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咨询及监督电话:0792-7053736(永修县人社局事业股)、0792-3223096(永修县商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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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永修县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


  永修县产业招商工作人员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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