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招聘21人公告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18-07-27 15:29:39
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委托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诚聘15名行政辅助类、6名后勤服务类工作人员派遣到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其它条件:
(一)行政辅助类
1.清远市户籍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2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国语、粤语流利,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涉嫌违法违纪违计,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一经录用,服从安排。
(二)后勤服务类
1.保安人员:4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初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其他不限;
2.保洁人员: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他不限。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7月31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仅限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纪检组织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应聘求职表(报考现场填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1. 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确定对象: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笔试。
②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③笔试要求:统一试题,闭卷考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2)面试
①确定对象: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的,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若部分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则从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合格、未纳入面试对象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②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3)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而出现拟聘人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2.后勤服务类工作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报名者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三、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后,将由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工作。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采取年薪制,5万元/年起,包括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节假日补贴等。以工作年限为基准实行梯级晋升制度,新入职年薪5万元/年;工作满2年,第3年起年薪5.6万元/年;工作满5年,第6年起年薪6.3万元/年。同时,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可享受考核奖励金(共8000元,每季度2000元),以季度的形式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计发。季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按照得分数的百分比计发考核奖励金;80分以上,按照80%计发;70分以上,按照70%计发;60分以上,按照60%计发;低于60分,不发放奖励金。此外,按照考核结果,每季度评选优秀窗口人员并给予适当奖励。
(二)后勤服务类工作人员,包干4.2万元/年。
五、联系方式
骆小姐:0763-3202151
六、相关声明
本次招聘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应聘培训。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