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中山市东升镇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12人公告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2018-07-27 16:45:28
中山市东升镇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东升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12名,具体岗位见《2018年中山市东升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镇文体教育局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毕业生),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附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方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8月10日下午17:30前,报考人员将所需证明材料(与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材料相同)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dszwtjyj@126.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岗位编号+学科”。
3.超过规定时间或没按规定要求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4.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4日—8月15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2幢307室(东升镇东港大道2号)。
5.未能在8月15日17:00前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的资料及要求:
(1)需提交材料:①《中山市东升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②第二代身份证、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7.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
8.考试准考证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1)美术学科: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试讲:按规定时间备课,试讲时间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美术类作品创作,测试时间90分钟。
(2)其他文化类学科:采用试讲、答辩或专业知识测试(根据不同学科采用不同形式)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试讲:按规定时间备课,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或专业知识测试20分钟)
面试考核项目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3.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东升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注意事项: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考核的有关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三)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五)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六)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七)放弃聘用资格者;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九)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22828229(肖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22228116
附件:1-4下载
1.《2018年中山市东升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
2.《中山市东升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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