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扬州宝应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1人简章
宝应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用工招聘简章
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机关事业单位用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遣至相关需求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91名,岗位详见附件《宝应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0日至2000年8月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招聘单位确定报名网站上(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rsj)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7月30日9:00- 8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7月30日9:00- 8月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7月30日9:00- 8月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8月3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 8月3日 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将及时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 8月6日9 :00-16: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8月9日-10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用工单位统一负责。报名期间,用工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用工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二)招录程序
1、笔试:
(1)对通过资格审查者组织笔试,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
(3)时间及安排:
2018年 8月11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2天,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围面试对象,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军人退伍证,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去指定医院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费。
(3)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按考察要求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需提交所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4、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相关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1、管理:所有聘用人员与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报考相对应岗位的用工单位工作。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年限不得少于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派遣员工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双重依法管理。
2、薪酬待遇:工资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本简章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安宜镇:0514-88222159
经济开发区:0514-80365367
望直港镇:0514-80890082
卫计委:0514-80513365
县长虹公司:0514-88276086
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