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代课教师279人简章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招聘代课教师简章
为满足开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279名,其中小学教师91名,初中教师161名,高中教师6名,区直属幼儿园教师15名,特教教师6名。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学历:
幼儿园、小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初、高中教师: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及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或幼教专业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中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符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执有各科教师资格证均可。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不限户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招聘代课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后现场验审材料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阅知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及岗位),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并打印,持报名表参加现场验审。未完成网上预报名及未打印报名表的,现场不予验审。
2.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1日— 8月3日,网上报名平台自7月31日上午9:00开放,至 8月3日下午4:00关闭。
(二)现场验审材料:
1.现场验审时间:2018年8月1日— 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现场持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及3张近期免冠同底正面1寸彩照,由本人亲自报名并现场交纳材料。不接受补交材料及他人代替报名。
3.报名时需自备档案袋,填写好档案封面(见附件2),按封面所列材料的顺序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反正面、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分别放入档案袋中。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前单面复印。
4.报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5.现场验审材料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南校区(见报名地点行车路线及示意图)。
四、考试及录取办法
(一)笔试(100分)
所有报名者须参加笔试,各学科报名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开考。
1.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通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公布。
(二)录取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录用人选(成绩并列者,再实施面试)。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进行公示。
2.被录用教师如有放弃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参加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通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进行公示。
七、聘用待遇
(一)代课教师工资福利保险每月3265元,将逐步提高工资标准。除此以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学历工资:本科学历为80元/人·月,研究生学历为160元/人·月。
2.学年度绩效考核工资:每学年末(6月底)进行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较优秀和称职三个等次;次学年度10月份一次性发放考核工资。发放标准为:优秀6000元/学年·人,较优秀4000元/学年·人,称职1000元/学年·人。
3.班主任津贴:小学400元/人·月,初、高中500元/人·月。
4.边远补助:交通偏远的学校,视偏远程度,享受200-300元/人·月边远补助。
(二)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对表现优秀的代课教师实施转聘。
八、相关说明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招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87793413,咨询电话:87986377
本简章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体局组织人事部
财政局监察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