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海口市国土资源局选调公告

来源: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07-30 09:30:07
  2018年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职位11名:海口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科员3名,分局国土所科员8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永兴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名、长流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2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龙华分局城西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三江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名、灵山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名,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琼山分局甲子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现任科员职务。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身份2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5.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测绘工程专业,或从事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市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海口市秀英区长滨3路9号行政第二办公区15幢北2021室组织人事处。


  网络报名:报名登记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gtjrsc@haikou.gov.cn),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原件核对。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8:30-12:00,1:30-17:00。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最新任职情况为准)复印件各1份 (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2寸彩照3张。


  4.报考注意事项:每位应考者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等,取消考试资格,且向考生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必须不低于1:3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职位数。若达不到开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职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法: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测绘工程等相关内容。


  (4)注意事项:选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实行百分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选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2)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选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工作适配性及其他综合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5)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予以公告。


  依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并及时将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派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个人品德、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


  对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在接到体检通知2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的考生,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需及时提出书面申请,以便今后存档备查。


  若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造假并经查属实的,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该考生资格,且向考生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由上述情况产生的空缺名额由综合成绩排名下一位人选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任职


  结合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党组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予以任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海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将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纪律监督。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68720548(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廉政办);68724238(海口市公务员局)。


  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幢北2021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


  邮编:570135


  电话:68725350 、68720509、68720547(传真)


  联系人:陈小姐、林先生


  附件: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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