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廊坊香河县招聘合同制教师600人公告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2018-07-30 09:44:30
  香河县关于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香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合同制教师60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共计600人。(详见附件1)
 
  (一)初中教师121人。其中语文21人、数学21人、英语16人、物理8人、化学4人、计算机6人、音乐5人、美术3人、政治8人、历史9人、地理2人、生物7人、体育8人、心理健康3人。
 
  (二)小学教师378人。其中:语文141人、数学141人、英语58人、音乐16人、美术7人、体育15人。
 
  (三)幼儿教师10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二)初中、小学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对应,具有音乐、美术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幼儿教师。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截点)。
 
  (六)报考幼儿教师人员应为廊坊市户籍,其他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27日—8月2日,在香河县电视台、香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 )、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8315026)
 
  报考人员填写《香河县2018年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此表请到到香河政府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填写)。
 
  2、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居民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2)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考务费100元。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考生于8月10日—8月11日到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8月12日进行笔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出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历要求层次专业知识(占70%)和教材教法(15%)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占15%),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试讲人选名单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xhxrczx)。
 
  进入试讲环节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2的按照比例缩减招聘名额。笔试有作弊的考生,不得参加试讲。
 
  4、试讲资格审查 8月20日—8月22日对进入试讲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试讲资格,比例不足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审查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四)试讲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进入试讲人员于8月23日—8月24日在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8月26日。
 
  3、试讲方法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
 
  4、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试讲成绩当天公布。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考察表在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公布。
 
  (五)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至8月29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8月31日前,将考察表交至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2018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待遇
 
  合同制教师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性质为劳务派遣,月工资4000元,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发放农村教师补贴150元/月,担任班主任的发放班主任津贴150元/月,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工资、保险及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人员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至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县教育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协调解决。若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违约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香河县教育局:0316-8315026;
 
  香河县人社局:0316-8321750
 
  附件:(未发布)
 
  1、香河县2018年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目录;
 
  2、香河县2018年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可下载打印)
 
  香河县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
 
  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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