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通海关缉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人公告
南通海关缉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海关缉私分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南通市通州区 (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速录、计算机、摄影、新闻宣传、船艇驾驶等特长人员,复转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娴熟(C照及以上。报考文职辅助岗位,此项不作要求);
6、身体健康,自愿从事海关缉私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依照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的;
2、退伍复员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
4、具有文字速录、计算机、摄影、图文处理、新闻宣传、船艇驾驶等特长的。
二、招聘岗位
勤务辅助人员、文职辅助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以附件形式将报名表格(附件2)发至邮箱地址:13515207800@139.com,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表,2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个人征信报告(本人带身份证去人民银行打印)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放宽学历要求的,需要参加文字速录测试、提供相应的作品或证明文件。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3日(9:00-12:00;14:00-17:30)
3、资格审查地点:南通海关缉私分局601办公室(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208号)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体能综合测试、面试、考察等环节。考试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现场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体能综合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拟招聘人员与南通市再就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南通市再就业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人员性质和工资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模式,非人民警察身份,工作地点在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208号。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劳动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年薪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513-68283866,监督电话:0513-85055901
七、特别提示
1、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海关缉私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海关缉私部门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合同,且今后不得再次报考;
3、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所有考试测试没有指定教材,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4、本公告由南通海关缉私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