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唐山市丰南区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公告
来源:唐山市丰南区政府
2018-07-31 09:42:24
唐山市丰南区医院 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告
为了补充2018年度高校招聘的空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日期2018年7月31日)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120岗位有执业资格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具有报考专业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有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2017、2018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职称。
具体招聘条件看附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4、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人员。
4、目前在丰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的聘用制、人事代理、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身份人员及执行以上三种身份工资待遇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身体健康,身体素质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4、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申报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应或相近。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29人。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共设6个职位。其中:临床医学17人、临床医学(儿科)4人、临床医学(120)2人、医学影像4人、医学检验1人、法医(临床医学)1人。
三、受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本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需要者不予续聘。
2、受聘人员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受聘人员如在合同期内辞职,需交纳违约金5000元。
(二)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发放按现行渠道解决。
3、受聘到临床一线的人员6年内不得调离临床工作岗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有本院工作经历者加分算入笔试成绩)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招聘名额的130%内人员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确定总成绩,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招聘名额内依次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8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拟设在区医院四楼中会议室。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有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工作简历和工作证明,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分别携带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携带党关系证明。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资格与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及公示(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2日)。
对在区医院工作的现仍报考这一职位的人员进行加分。1、在医院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但半年及以上的加0.5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最多加10分;2、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及先进工作者荣誉的,每项次加1分,最多加5分;3、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获得单项奖前3名或作为主力队员获得团体奖前3名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10分,同一赛事不重复加分。加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以上三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算入笔试成绩。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查档形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地点区医院门诊大厅。
(3)笔试(2018年8月16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与工作经历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80%),考试范围为基础知识加相关专业知识(命题、阅卷、主监考全权委托第三方)。
笔试地点:唐山市丰南区职教中心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10:30
(4)面试(2018年8月21日)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主要考察报名者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由院外专家及部分院领导进行考核)。
面试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四楼中会议室
面试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
(5)确定拟聘用人员
严格按照招聘办法按成绩高低和聘用名额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职称高低,全日制学历层次高低,在职学历高低,丰南户籍,政治面貌(党员、预备党员、团员、群众),“三支一扶”支医志愿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男性优先等。在招聘名额内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拟聘用人员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2018年8月27日)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本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项目和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上岗
受聘人员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上岗。对正式上岗前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通告由丰南区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537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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