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抚州崇仁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崇府发〔2014〕15号)有关规定,现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目的意义
(一)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引导更多教师到艰苦边远薄弱学校任教。
(三)积极引进外地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素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艺双馨、公开招募、择优选调。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本县编制在农村中小学的在岗教师(不含巴山二小、巴山三小、巴山四小教师)。
2. 外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限崇仁县户籍或就读普通高校(中专)前具有崇仁县户籍或夫妻一方属崇仁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学校专任教学工作。
2. 报考小学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 农村中学教师只能报考城区中学教师岗位,农村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
4. 本县教师年龄不限,外县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3年12月31日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特岗教师须满6学年)。“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6. 近三年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近三年指2016年、2017年、2018年)。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5学年的(特岗教师未满6年)。
(4)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5)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不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含未按有关政策规定请假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
四、选调数量与岗位
(一)选调教师数量
选调教师总数为46人,其中: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体育1人,小学语文17人,小学数学16人,小学英语7人。
(二)选调教师岗位
崇仁一中1人:英语1人;
崇仁二中1人:语文1人;
崇仁三中1人:语文1人;
宝水实验学校(初中部)3人:数学2人,体育1人;
宝水实验学校(小学部)5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
中山实验小学1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
江重实验小学15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3人;
巴山四小10人: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1人。
五、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外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实行加分。
(一)笔试
中小学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50分,原则上教育综合知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100分。初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命题相同;初中“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高中、初中阶段;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初中、小学阶段。笔试时间各学段学科均为150分钟。
初中、小学选调学科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要达到1:2。若笔试人数与选调学科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时,按1:2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选调名额(四舍五入)。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3分。
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年的不加分。借用教师曾在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服务年限参照加分标准执行。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调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7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相片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打印填写(见附件1);
2.《准考证》,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相片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其余信息均打印填写(见附件2);
3.《加分证明》,除签名外,其它均为打印填写(见附件3),无加分者不提供;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行政服务中心的缴费票据(报名费为每人265元)。
外县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还须另加提供的材料
7.当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任教服务满5学年(特岗教师服务满6学年)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8.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大中专入学前为崇仁户籍证明或夫妻一方被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方案),但选调教师政府抄告单下发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调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18年8月17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调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段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公示与报批
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预调对象,若预调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技术职称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技术职称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增加选调名额一并预调。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对预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选调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调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上述确定预调对象办法进行,外县教师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时,应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报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被选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结合我县实际,按有关政策执行。
七、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调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加分、预调等各环节结果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18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18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傅燕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益芳 县教体局局长
陈福良 县人社局局长
吴银昌 县编办主任
成 员:华志萍 县政府办副主任
裴九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顺保 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周建民 县物价局副局长
尧 咚 县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调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十、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1.报名申请表
2.准考证
3.加分证明
4.同意报考证明(样本)
5.崇仁县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
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0日
附件:崇仁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