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许昌长葛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4人公告

来源:长葛市人民政府 2018-07-31 13:26:59
  长葛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许昌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人〔2018〕1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三、招聘名额及专业学历要求
 
  根据2018年许昌市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名额分配,我市董村镇、石象镇、古桥镇、南席镇四个镇卫生院共招聘14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18年7月31日—8月7日)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登录“长葛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2018年长葛市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自行填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长葛市卫计委报名点邮箱。电子信箱:cgwjwbmd@163.com。
 
  2、资格审核(2018年8月8日—8月13日)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交《2018年长葛市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复印),无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电子备案注册表,6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色证件照(2张贴报名表,4张报名时另交)。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资格初审由市卫计委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和市卫计委负责。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地点:长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长葛市东区泰山路7号楼10楼1011房间)
 
  咨询电话:0374-6133635(市卫计委)
 
  0374-6117977(市人社局)
 
  3、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再参加笔试考试。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
 
  (二)组织笔试(2018年8月中下旬)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考核(2018年8月下旬)
 
  特招毕业生的面试考核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合同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六)结果备案
 
  根据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市编制、人社、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盖章后,向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备案。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3、通过特招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特招毕业生医生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成立特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落实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三)严肃考务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2018年长葛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分配表.xls
 
  2018年长葛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长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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