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招聘聘用制人员1人公告

来源:吉安人事人才网  2018-08-01 10:12:29
  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吉安市全市范围内(吉安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检测分析岗1名。


  三、岗位待遇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就业部门公益性岗位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四、招聘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食品类、生物类相关专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3、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勤奋,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的情形。


  (三)优先考虑聘用条件:


  1、能熟练使用各种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的;


  2、有农产品检测相关工作经历的;


  3、本人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报名截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吉州区鹭洲西路4号,市农业局五楼513室;


  3、材料:报名者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确定人员


  经面试合格并获得通知体检的人员,应到本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市农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则进入聘用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6-8223783,联系人:李君、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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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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