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民族大学招聘辅导员5人公告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8-08-01 11:15:40
  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为补充我校辅导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规定,现就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及附件1所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要求。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即,35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现为公务员身份的考生,需工作满5年以上,需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日9时-8月11日18时,审核时间为8月2日9时-8月13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8年8月2日9时至8月13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二)考核
 
  1.职业能力测试
 
  职业能力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2.写 作
 
  根据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考生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写作人员;不足1:10比例的,全部进入写作。写作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写作须用汉语作答,写作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写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3.结构化面试
 
  根据写作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招聘岗位与考生数比例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的,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写作成绩高低确定。
 
  不限专业的辅导员(1)岗位,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参照排名靠前的考生总成绩优劣等情况决定是否核减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由人事处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民族大学官网公示7天。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将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试用期
 
  报到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规定
 
  (一)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公务员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我校辅导员、管理职员岗位。
 
  (四)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赵老师  余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01075
 
  监督电话: 0971-8804617
 
  青海民族大学网址: http://www.qhmu.edu.cn/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
 
  附 件: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
 
  青海民族大学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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