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区交警大队招聘辅警10人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沿滩区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均为编制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人才派遣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贡常住人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读书的学生。
(二)资格条件
1.勤务辅警:男性;年龄18—30周岁(1988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转业士兵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文职辅警:年龄18—30周岁(1988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学历及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四、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10日(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9:00- 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沿滩区交警大队办公室(沿滩区沿滩镇开元南路49号)。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色正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自贡市公安局辅警登记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13日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沿滩区交警大队大会议室。
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8月15日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沿滩区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沿滩区交警大队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2.以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2倍时,该职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同时调整招聘职位数。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沿滩区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沿滩区大队公示栏一并公布。
4.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7日8:30开始,地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沿滩区交警大队会议室。
(三)体能测试
1.拟录用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予以淘汰。
2.测试项目:分为3个项目,15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考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3.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将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沿滩区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经市交警支队同意后一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薪酬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八、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为每月2500—3000元 (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后购买住房公积金,其他待遇按相关规定办理。
九、其他
(一)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政治部、交警支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4702730、4702726 。
(二)请报考人员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