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招聘2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6个;招聘计划21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zzzy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3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综合培训楼八楼)。地址: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
3.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持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医生、护士岗位者还需提交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现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其中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专业类别(如:临床、中医、口腔等)的执业资格证书。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规培证“)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规培证。其中, 2015年(含)之后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并且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或出具省卫计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或2015年之前毕业的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规培证。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一经查实应聘者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序号为1-34号的 :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
面试、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实际操作测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
(2)应聘序号为35-36的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比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测试占综合层级的6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增和分析能力等。
实际操作测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28290082(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 0731-28290235(院纪检监察办)
附件:1.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