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奇台县纪委监委招聘公告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2018-08-02 13:42:54
  奇台县纪委监委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实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有效解决奇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昌州党发〔2013〕17号)文件精神和《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选聘职位详见《奇台县纪委监委2018年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职位表》。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聘用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曾在奇台镇社区工作在合同期内解除聘用关系或自动离岗的;


  7.已在乡镇、部门(单位)、社区工作合同未满三年的编制外工作者不能参加此次报名;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18年8月1日。


  二、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15日。


  3、报名地点:奇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奇台县东大街167号党政综合楼四楼429室)。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现场认真填写《奇台县纪委监委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择优录取。


  (三)岗位实践锻炼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岗位实践锻炼人数,考生按照规定到县纪委监委进行试岗锻炼,试岗锻炼时间15天,经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具体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六)公示


  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编制外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具体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工资待遇参照《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0994—7216605


  附件:1.2018年奇台县纪委监委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职位表.xls


  2.奇台县纪委监委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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