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12人公告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8-08-03 09:46:01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根据《天河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医和心理医生服务项目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校医和卫生管理人员。同时为做好中心业务的可持续综合发展,拟招聘一批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人数:12名(校医1名,卫生管理人员2名,护士5名,公卫医生3名,放射科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有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医师、护师均须持有相应资格证、执业证和职称证书,除另有说明外。
5.报考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卫生管理人员须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6.校医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管理人员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或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职称不做硬性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违反国家规定计划生育政策者。
三、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8年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校医和卫生管理人员等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08:00时至2018年8月12日下午17:00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3.本次考试设资格初审,请考生于考试前出示身份证原件与职位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4.报考要求:要求报考人员服从统一分配,特别是校医及卫生管理人员。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
针对校医及卫生管理人员岗位笔试当天,考试前进行资格筛查。主要审查学历、学位证及其资格证书等鉴定证明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笔试无效。
2.笔试(仅针对校医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进行,时间120分钟。),校医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的考生请于8月13日17点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笔试地点初定在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71号)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
3.面试
校医及卫生管理人员岗位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他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初定在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71号)。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力等。(校医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4.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考试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主要检查应聘者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否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体检费先由应聘者垫支,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入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报销。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确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至本中心相应工作岗位或本中心所负责的学校担任校医工作。
四、福利待遇
(一)聘用校医工作的既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除外),同时每年可享受4周学校暑假和2周学校寒假。其他岗位按中心统一相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相同学历、职称的编外人员一致,参照中心有关标准执行,聘用校医人员享受学校寒暑假期间待遇与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材料。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129605。
附件:2018年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校医等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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