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惠州市博罗县再次补充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5人公告
来源:博罗县教育局
2018-08-03 10:04:27
博罗县2018年再次补充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高层次学历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再次补充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数共计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在本科或研究生任意一学段中具有师范类全日制学习经历(心理学考生除外)。
2、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止至2018年7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并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8:00——10:30
报名地点:博罗县榕城中学崇文楼
2、报考者一次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考生还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场审查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还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以“试讲+面谈”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4日下午(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博罗县榕城中学崇文楼
3、面试程序和要求:
(1)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面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候考—备考—面试-候分。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考生取回个人物品,退出考场候分。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15分钟(其中试讲约10分钟)。
(4)面试成绩由5-9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面谈后予以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4、确定签约对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含60分)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对象,也没有递补资格。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请应届毕业生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到现场应聘)。如出现签约对象弃权,则现场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按违约处理。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若签约对象违约,需缴交违约金10000元方可解除协议,退回就业协议书。
(五)被聘用为我县教师的,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县内调动,五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六)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24万元津贴,按每月2000元发放,发放期限为10年;硕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津贴,按每月1000元发放,发放期限为10年。被杨侨中学聘用的,县财政再给予10年每月500元的服务补助金。落户博罗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1万元的安家费)。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谢老师、梁老师):0752-6624110, 6297805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教育局。
附件:
博罗县教育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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