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绵阳选聘普查指导员6人公告
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聘普查指导员的公告
一、选聘条件及选聘人数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工作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细致。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熟悉环保知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二)选聘人数:6名
(三)聘用时间
一年。
二、工作内容
(一)配合绵阳市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8〕22号)要求,参加绵阳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掌握绵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对其他单位提交的报表进行审核、统计,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普查对象进行整改。
(三)负责开展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负责对入户调查信息进行现场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整改。
(四)完成绵阳市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待遇
(一)工资2500元/月,另购买相关保险。
(二)差旅补助按照绵阳市环保局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中午安排工作餐。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者于2018年8月10日之前到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绵阳市环境保护局117办公室,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2213198)进行报名。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等相关材料。
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