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雇员43人简章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雇员简章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向招聘开发区雇员(非事业编制)4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实际参加2018年东营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含县区、开发区,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尚未被报考单位聘用的人员。
2.实际参加2018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含县区、开发区,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尚未被报考单位录用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 1 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划招聘43名,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 9 日9:00-8月 12 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8月13 日9:00-8月 14 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必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及有相关身份等要求的,须同时上传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照片(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8月14日9:00—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8年8月14日9:00-17:00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考生自负。以上材料A4纸打印,是应聘人员面试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确保字迹、照片清晰,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可根据需要取消、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或调剂计划将在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告。取消计划涉及的考生可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无符合条件其它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不重新组织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人员从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参加2018年东营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2018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参加2018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人员笔试成绩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招聘机构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结束后,按市招聘笔试成绩(其中参加2018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人员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开发区招聘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对报考协助执法岗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的确定方法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方法。
(一)体能测评内容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要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考察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入闱考察体检的人选,开发区招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被取消应聘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正常工作期间平均月收入3000元以上,缴纳五险一金。工作至少一年后经考核选拔合格,正常工作期间平均月收入4000元以上。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考务电话:(0546)6079189 (0546)6079198
监督电话:(0546)8301295 (0546)832517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