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8〕196号)文件,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移民搬迁户未就业大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8月10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局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就业大学生,需提供县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时间
2018年8月15日(上午:8点30分)
六、面试地点
剑河县第三中学(原剑河县革东中学)
七、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月)给予见习学生生活补贴,其中就业专项资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其余40%由见习单位补助,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实行先垫后补。
八、见习岗位
详见《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九、选聘与体检
县人社局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对接洽谈等形式,组织申请见习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见面,对报名大学生毕业进行择优选聘。见习生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十、签订协议
经选聘(体检)确定入选见习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派遣工作,见习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剑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咨询电话:0855-5223486
附件:1: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