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东南天柱遴选教师122人公告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8-03 15:23:07
  天柱县2018年公开遴选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天党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区中小学教育发展和教师实际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面向县内中小学公开遴选122名在职教师到凤城二中、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邦洞街道小学工作(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遴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具体遴选工作由县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12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为高级、中级或初级,遴选录用人员须签定《岗位变动承诺书》,遴选调入后由单位根据空岗情况实行竞争聘任。


  (二)遴选岗位


  详见《天柱县2018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凤城街道第二中学遴选对象为:本县初级中学(不含天柱三中、凤城街道中学和邦洞街道中学教师)在职教师及外县高中、初中学段调入我县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凤城街道一、二、三、四、五小、六小、邦洞街道小学遴选的对象为:本县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含凤城街道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邦洞街道所辖小学、社学街道所辖小学教师)及外县高中、初中、小学学段调入我县幼儿园任教的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教龄(2015年7月30日前参加工作)。


  2、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撤并学校教师年龄不限。


  3、学历:参加初中遴选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撤并学校教师学历放宽到大专),参加小学遴选必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报考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具体条件以《天柱县2018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等次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特殊教育学校一楼。


  3、报名要求:


  (1)填写《天柱县2018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份。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网站( http://www.tianzhu.gov.cn/ )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教师承担。要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需提供经学校校(园)长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报考申请方能报考;报考小学岗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近三年连续任教某学科的证明材料,且须经县教育局教研室核查签字盖章认可方能报考。


  (三)报名资格初审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学校按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四)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将考生材料对照遴选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必须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全部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或放弃。


  (五)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笔试办法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2018年8月10日17:30前到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试题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占70%)及教育基础理论等相关知识(占30%)。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成立笔试工作小组,制定笔试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学校学科岗位需求数,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以及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一楼橱窗公示。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笔试之后,根据学校学科岗位需求数,按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拟调动人员,由天柱县2018年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无论是采取来访、信访、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反映问题须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和详细住址,否则,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


  1、同一岗位因分数并列而超出学科遴选岗位数的人员,采取附加项计分方式进行打分,分数高者优先录用。


  2、被选用的教师其职称聘任问题按选用学校岗位设置规定正常执行。


  3、被选用的教师按聘用合同管理,实行人员聘任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4、在教师遴选中如发现学校或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取消调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天柱县2018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3850378(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0855-7529768(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55- 7522470(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室)


  查询网址:


  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 )


  附件1天柱县2018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doc


  附件2天柱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申请工作岗位变动承诺书.doc


  附件4附加项计分统计表.doc


  天柱县2018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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