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新都区引进教师8人公告

来源: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2018-08-03 16:15:30

  成都市新都区2018年引进区外名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新都委发〔2017〕22号)、《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教发〔2018〕10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名优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学校师资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名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地点


  发布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公告时公布。


  三、名优教师范围


  (一)领军名优教师


  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教育人才。


  2.具备正高级职称的教育人才。


  3.教育领域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拔尖名优教师


  经地级市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级教师、特级校长或教育专家。


  (三)优秀名优教师


  1.获得地级市学科(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的教育人才。


  2.毕业于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且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四、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报考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领军名优教师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拔尖名优教师和优秀名优教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五、考核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由区教育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邮政快寄(EMS)报名材料、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24:00。


  1.邮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钟老师,邮编61050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


  2.网络报名邮箱:383847140@qq.com。


  3.邮寄或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2018年引进区外名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近五年荣获的由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近五年参加的市(地、州)级及以上公开课、赛课或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近五年发表的主要科研论著(合著)刊物和承担的科研项目(参与)、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网络报名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应聘人员请务必在“邮件主题”按顺序标注:姓名+引进名师材料。


  (三)资格初审。区教育局根据考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区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由区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五)原件校验。经区教育局确认的原件校验人员,按照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近五年荣获的由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原件;近五年参加的市(地、州)级及以上公开课、赛课或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和近五年发表的主要科研论著(合著)刊物和承担的科研项目(参与)、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原件。


  (六)考核。考核由座谈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动机,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取得的主要业绩和成就,职业发展规划,以及思辨能力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八)确定拟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和新都区各学校需求情况,双向选择确定拟聘单位。


  (九)公示。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一)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成都市新都区人才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人员,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入编和调动等相关手续。如果原所在地不予办理调出手续的,可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辞聘,新都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将根据其职称资格、学历、参工时间等情况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等级。


  六、引进后待遇的执行


  (一)引进的名优教师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名优教师按《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教发〔2018〕10号)文件享有相应的各项待遇。其中:引进的名优教师符合《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教发〔2018〕10号)文件中规定的配偶调动政策的,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其配偶的入编和调动手续。


  (三)享受激励政策的名优教师在我区的服务期不低于5年。


  七、纪律和监督


  (一)名优教师引进工作由区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材料校验和业务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2018年引进区外名优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2018年引进区外名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