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招聘16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06 08:09:26
  宁波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规划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宁波市遥感应用中心)、宁波市城市展览馆。


  (一)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宁波市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规划设计、研究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包括承担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城市交通规划与咨询、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等工作。


  (二)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宁波市遥感应用中心):是宁波市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责是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测绘和地理信息服务等工作,包括承担基础测绘、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理信息应用开发、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国情普查(监测)、地图生产及卫星遥感应用等工作。


  (三)宁波市城市展览馆:是宁波市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市展览馆的日常工作,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成就展示、城市规划宣传教育、规划项目公示公告及相关成果资料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的详细介绍见宁波市规划局网站(www.nbplan.gov.cn)及相关单位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专业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3.报名办法:应聘者请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rs.gov.cn)或宁波市规划局网站(www.nbplan.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贴上本人一寸彩色近照,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到各招聘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同时在以上3家单位中兼报。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截止报名时间,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8月17日在宁波市规划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等其他相关事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并组织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出现因面试成绩相同而不能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对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增加考试课目(笔试或面试,另行通知),以增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全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规划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规划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规划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9187293市纪委监委驻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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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招聘岗位及地点联系方式.docx


  宁波市规划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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