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绵阳国土资源局选调9人公告
关于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涪城分中心5名;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游仙分中心2名;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西分中心2名;
具体岗位要求请参见附件一:《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公开选调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聘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四、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绵阳市外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聘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在编在岗干部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公开选调人员为绵阳市各县市区、市属园区及市外公务员、参公人员在职在编干部的,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通过公开招考新录用到乡镇的,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到乡镇的,应在乡镇工作满8年以上);公开选调人员为绵阳市各县市区、市属园区及市外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干部的,应该原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五)近三年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五、不能作为选调对象的情况
(一)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曾被开除公职;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公开选调工作程序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18年8月6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绵阳市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9楼919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提交:
(1)《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贴彩色免冠近照1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调(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市本级报考者也需要提供主管单位相关报考证明);
(4)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考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市国土资源局将对考生的所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录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考录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七、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分别按30%、70%折合计入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予以调剂、调减或取消。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时间、地点:暂定为2018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等相关事宜2018年8月21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予以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致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入围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 面试方式: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和地点:暂定于2018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考生)。
3.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人数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取消录用资格。
4.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及时查看,不再电话通知。
八、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考察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依次等额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行政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应依次递补。
九、体检
经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选调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十、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考察和体检。
十一、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公示期满后,选调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及其它事项
1、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考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不准泄漏与考试、任用有关的信息。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传真):(0816)2340957。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0816)2308661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