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延安宜川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8人公告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8-08-06 14:58:53
2018年宜川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消防队伍建设,弥补我县消防警力不足,根据《2018年宜川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宜消防招聘[2018]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为政府购买岗位,所招聘人员按雇用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专职消防队员男4名,专职消防文员男3名,女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消防队员: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2.消防文员:学科门类为文学、哲学、法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遗传疾病史,能适应岗位要求;
4.常住户口在宜川县(2018年8月2日之前正式落户);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3日以后出生),且消防队员须年满18周岁,消防文员须年满22周岁;
6.消防队员身高不低于4000px,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消防文员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2.党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3.因个人原因提前退出现役的;
4.其他违法行为被立案处理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公安局和消防大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
1.报名时间及地址:2018年8月13日至17日在宜川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毕业证、退伍证(消防队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大专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包括:15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测试标准为1500米男7分30秒合格,女9分合格;100米男16秒合格,女19秒合格;立定跳远男2.1米合格,女1.7米合格;俯卧撑、仰卧起坐3分种40个合格。
体能测试顺序为第一项100米跑,第二项立定跳远,第三项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第四项1500米跑。测试采取逐项淘汰制,若第一项测试不合格,则淘汰,不再测试其余项目,依此类推。体能测试过程中,若有考生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四项都达标的基础上,以1500米成绩优先者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末尾出现并列,100米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卫计、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政审
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若体检、政审有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以下办法进行递补: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500米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出现并列情况,参照体能测试环节确定的办法。
(五)公示
应聘人员政审合格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之日起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将招聘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并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进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消防大队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的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合同关系自行终止。后续是否继续雇用,由消防部门决定。
五、待遇及管理
1.政府专职消防员使用期限内的经费纳入县财政,拨付县消防大队统一使用、发放。具体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500元/月,按企业职工标准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取暖费和降温费,伙食费、被装费。业务保障经费按照省财政厅2012年92号文件执行。
2.招聘人员在培训期间食宿免费,不发工资,从试用期开始发放基本工资。
3.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实行公安消防部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劳动合同及工作协议规定。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和轮休制度,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
六、纪律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和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凡聘用后被检举有以上违规情节的人员,违规事实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宜川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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