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招聘公告
一、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简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09年,其前身是清末新政期间设立的甘肃法政学堂,是甘肃近代高等教育开端之标志,开启了西北高等教育的先河。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5年定名为国立兰州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兰州大学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发展壮大,迅速崛起。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被确定为国家十四所综合性大学之一;在“开发大西北”、“建立战略后方”的战略目标指引下,成为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一所大学,肩负起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与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历史重任。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211工程”、“985工程”的历史机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全面提高办学水平,2002年和2004年,原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兰州大学,使学校的学科更加齐全,综合优势更加突出,迎来了历史上的快速发展时期,并以办学历史长、办学实力强、办学成绩突出,进入一流大学建设行列。
学校致力于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良好氛围,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全校上下积极营造渴求人才、招贤纳才的氛围,重视人才的软硬环境,致力于让每一位兰大员工都能体面地工作、有尊严地生活,增进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年6月20日,根据我校教育学科发展的特色,结合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兰州大学重建高等教育研究院。学院现设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主要开展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教师教育学等4个二级学科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其中高等教育学方向为甘肃省重点学科。主办的《高等理科教育》杂志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来源期刊。
高等教育研究院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8人,讲师6人。基于高等教育研究院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现面向海内外诚邀各类英才加盟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二、拟招聘学科专业
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研究生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岗位、条件与相关待遇
(一)“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招聘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兰州大学招聘条件执行。
相关待遇:
(1)学校提供200-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200万元住房补贴、安家费和周转公寓;
(3)聘为博士生导师,协助组建科研团队,配备专属博士研究生名额;
(4)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园;
(二)“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1)提供100-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200万元住房补贴,安家费和周转公寓;
(3)聘为博士生导师,协助组建科研团队,配备专属博士研究生名额;
(4)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园。
(三)“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招聘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兰州大学招聘条件执行。
相关待遇:
(1)学校提供税前5万元/月的薪酬,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2)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提供周转公寓;
(四)“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青年学者
招聘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兰州大学招聘条件执行。
相关待遇:
(1)学校提供100-300万元科研经费;
(2)128平方米住房或80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安家费、周转公寓;
(3)聘为博士生导师,协助组建科研团队,配备专属博士研究生名额;
(4)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园;
(五)聘用校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条件: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坚持“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原则;对本学科、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过公认的成就,学术界有较大影响,能够准确把握本学科的前沿发展;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相关待遇:根据《兰州大学外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实施。
(六)青年研究员
招聘条件: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相关待遇:
(1)提供税前25-30万元薪酬/年;
(2)提供50-150万元科研经费;
(3)提供周转公寓;
(4)解决子女入学、入园;
(七)教授
招聘条件:已任教授职务者须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副教授申请该岗,原则上须任现职满五年,但对于满足兰州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破格条件的人员,可在任满现职两年之后参评教授职务,同时科研业绩须满足高等教育研究院的教授申请条件和要求。对于特别优秀人才可“一人一议”。
相关待遇:
(1)学校按照国家关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2)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周转公寓等按照学校政策执行;
(3)解决子女入学、入园。
(八)副教授
招聘条件: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已在国内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讲师(或以上)职称者或成果特别突出的博士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业绩满足高等教育研究院副教授申请条件和要求。对于特别优秀人才可“一人一议”。
相关待遇:
(1)学校按照国家关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2)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周转公寓等按照学校政策执行;
(3)解决子女入学、入园;
(九)讲师
招聘条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在国内外大学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相关待遇:
(1)学校按照国家关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2)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周转公寓等按照学校政策执行;
(3)解决子女入学、入园。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从大学至今,附有照片);
2.发表的论文(包括3-5篇代表作)及其他科研成果列表;
3.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过去的研究总结及未来的研究计划;
5.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须有本领域两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信。
五、相关情况说明
1、研究院拟制定《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应聘人员入职后的科研成果将按照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2、CSSCI-A类期刊论文,可参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7-2018)来源期刊目录》分类标准(http://skc.lzu.edu.cn/upload/news/N20180531173929.pdf)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分类标准(http://skc.lzu.edu.cn/upload/acc/N20150526152018.pdf)。
3、科研业绩按照《兰州大学人文社科类单位科研业绩认定与考核办法(试行)》核算,具体请参考http://eos.lzu.edu.cn/jxky/info-5044.shtml
4、未尽事宜请参考《兰州大学各类岗位人员补充工作管理办法》,网址为http://ldrsc.lzu.edu.cn/lzupage/2014/01/23/N20140123151542.html。
5、基本材料将由研究院进行评议,合格者通知面试,遴选随时进行。欢迎海内外相关专家、学者积极投递简历或推荐合适人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老师,包老师
电话:包老师18298359836
联系邮箱:zmjing@lzu.edu.cn; baosm@lz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邮编:7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