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大同市发改委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按照市政府安排,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同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共10名,主要从事能源革命相关研究管理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专门岗位招聘。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只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9月前取得;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设年龄限制;
7、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
(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编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招考时岗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8月为截止时间。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报名网址为: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人事考试入口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8月8日9:00至8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人事考试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如×××类),参照《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本类所含所有专业,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与其中一个专业名称一致即可报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复审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8月8日至8月12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8月1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12日17:00至8月13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③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按照省有关规定,对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紧缺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考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核减或取消岗位后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和考生报名情况,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2、网上缴费
考生于8月1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8月14日到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准考证打印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9日9:00--11:00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8月17日9:00—8月19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名端口查询,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资格复审
时间安排在大同市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原报名网站,在资格复审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该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此环节后,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八、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7668825
技术咨询电话:0352-5067792
监督电话:0352-766818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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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