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春市招聘公益性岗位36人公告

来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08-07 11:13:52
  关于招聘安全生产信息专干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按照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置安全生产信息专干的意见》(长府办明电【2015】39号)的要求,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招聘安全生产信息专干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1、 岗位名称:安全生产信息专干


  2、 招聘数量:36人(其中:东风街道14人;锦程街道9人;农委7人;商务局2人;经发局1人;安监局2人;社会事业局1人)


  二、岗位职责


  1、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及时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在线填报和安全管理情况;发现较大事故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属地安委会办公室。


  2、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参与行管部门、农委、街道安全监管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信息统计工作。


  4、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协助行管部门、农委、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5、完成本级和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附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汽车区非农业户籍(持家庭户口本的需同时提供原非农户口本原件)女性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男性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大专学历以上人员 ;


  2、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3、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


  (上述人员已享受其他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者,不在招聘范围内。)


  5、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安全生产信息专干与区就业服务局签订《长春市公益岗位协议》,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月享受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3、安全生产信息专干管理按照《汽车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安监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信息专干的岗前培训及具体业务指导。


  五、几点要求


  1、由汽车区就业服务局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区安监局和区就业服务局共同组织面试。


  2、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户口(持家庭户口本的需同时提供原非农户口本原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4)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10日。


  4、 报名地点:汽车区管委会西侧小楼人力资源市场(东风大街7766号)


  5、报名电话:81501242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服务局


  二○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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