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平凉静宁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79人公告

来源:甘肃·静宁 2018-08-07 13:27:22
  2018年甘肃平凉静宁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79人公告


  根据《静宁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初中为全县农村完全中学、独立初中在职公办教师;小学为各乡(镇)教委、中学、威戎小学在职公办教师。其中特岗、“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未满人员、县管科级干部、独立初中校长不得参与城区学校公开选调。


  二、选调人数及学科


  根据城区初中、县直小学教师学科需求,本次共选调教师79名。具体为:


  (一)城区初中28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4名,物理、生物、地理学科各3名,化学、政治、体育学科各2名,历史学科1名。


  (二)城区县直小学51名。其中语文学科23名、数学学科16名,英语学科6名、信息技术学科1名、音乐学科5名。


  三、报名条件


  参与报名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2.教龄:三年及以上(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龄确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3.学历及资格:初中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为中师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度考核: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获奖情况:2012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初中地理、小学英语岗位不做获奖要求):


  ①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或教育教学单项奖;


  ②获得县政府或县教育局授予的“教学标兵”;或获得县教育局授予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和“课改先进个人”等称号;或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③体育、音乐和信息技术学科岗位教师获得过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应专业领域表彰奖励一次及以上。


  四、选调方式


  选调按照个人业绩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业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个人业绩×60%+面试成绩×40%)排名,分学科择优确定人选。


  (一)个人业绩


  1.获奖得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园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计25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2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平凉名师、十佳先进等)计20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1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计15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称号的计20分、“青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5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0分;获得市教育局“学科带头人”称号的计15分、“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0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5分;获得县教育局“骨干教师”称号的计5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2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获得县委、县政府或者县教育局表彰的“教学标兵”计20分;获得县教育局表彰的“优秀教师”、“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和“课改先进个人”分别计15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级教学实录评比活动中,获得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包括中央电教馆、中国电视教育协会、“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分、8分、6分;获得省教科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8分、15分;获得市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8分、15分、12分;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2分、10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类课题鉴定中,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10分、8分、6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6分、5分、4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8分、6分、4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5分、4分、3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6分、4分、2分,作为参与人分别计3分、2分、1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个人所任学科在全县中考综合评比中,排名1至10名的科任教师依次加10分至1分。(报考初中)


  2012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体育学科教师获得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体育教师”分别计20、15、12分,“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分别计15、12、10分;获得省、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体育教师”分别计12、10、8分,“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分别计10、8、6分。


  2012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音乐和信息技术学科岗位教师获得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相应专业表彰奖励的分别计20、15、12分;获得省、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应专业表彰奖励的分别计12、10、8分。


  以上获奖在同一年度的,只取最高分值奖项,不同年度的奖项可累加计算。


  2.年度考核得分


  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计4分,可累加。


  个人业绩得分等于获奖得分与年度考核得分之和,个人业绩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应试者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最终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6日至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持相关证件在本人任教单位报名,各单位将报名信息汇总后指派专人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2.报名提交材料


  参与报名的教师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学科、所在单位、证件名称等信息,内装下列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报考证明。内容包括:①任教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②当年任教学科;③在校综合表现;④是否有党纪政纪处分。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优良备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人员填写的《静宁县城区初中(县直小学)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条件,查验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个人业绩得分,并在静宁门户网站公示。


  选调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需求人数时,个人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80%的人员不予选调。


  (三)面试


  1.文化课类


  初中语文等9个文化课类学科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初中各年级课程,总分100分。试讲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10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未按规定进行试讲,采用说课或其他形式均不得分。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文化课类学科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小学各年级课程,总分100分。试讲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10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未按规定进行试讲,采用说课或其它形式均不得分。


  2.体育学科


  体育学科面试包括专业课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两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试讲占40分,专业素质测试占60分。专业课试讲内容为七至八年级课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5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5分钟内。试讲结束后,进行个人专业素质测试,应试者根据所学专业自选三项进行展示,每项20分。测试时应试者按照所选项目,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展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音乐学科


  音乐学科面试包括专业课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两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试讲占40分,专业素质测试占60分。专业课试讲内容为一至六年级课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5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5分钟内。试讲结束后,进行个人专业素质测试,应试者根据所学专业自选三项进行展示,每项20分。测试在应试者个人完成试讲后进行,应试者先向考官汇报展示项目,随后依次进行展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综合成绩,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汇总后的综合成绩,对照岗位需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时,根据个人业绩得分择优选调。拟选调人员在静宁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按程序发文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要求


  选调工作事关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十分关注。届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学校必须严明纪律,规范操作。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如仿造证件或涂改档案等重要资料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本人或参与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教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公开选调,对参与作弊行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撤销其现任职务。


  本方案由静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静宁县城区初中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


  2.《静宁县城区初中公开选调教师个人信息汇总表》


  3.《静宁县城区县直小学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


  4.《静宁县城区县直小学公开选调教师个人信息汇总表》


  静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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