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德宏芒市第七小学考试选调聘用教师8人公告
来源:德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
2018-08-08 08:42:38
芒市第七小学公开考试选调聘用教师公告
根据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二届芒市委第42次常委会决定以及德机编〔2018〕16号文件批复,同意芒市成立第七小学,并面向市外采取公开考试选调聘用的方式,选调聘用(以下简称选聘)部分教师,为保证选聘教师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芒市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晏家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组织选聘具体工作。
成立由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组成的监督组,监督组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聘岗位设置
共设岗8个,其中2个岗位定向选聘随军家属。(详见附件1:岗位设置表)
四、选聘对象
(一)市外在职在编公办学校优秀教师,除需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夫妻一方在芒市居住或工作,且分居时间满两年及以上。
(二)定向选聘随军家属岗位选聘对象为:州内市外在职在编公办学校优秀教师,除需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经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随军手续,在芒市服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
五、选聘教师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服务义务教育。
2、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非乡镇学校教师须在学校任教满2年以及上(含试用期);乡镇学校教师必须在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特岗”、“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内不计算乡镇工作年限)。
4、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音乐、信息技术、英语教师岗位的,所持毕业证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专业条件一致;报考语文、数学学科教师岗位的,不限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立案审查期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其它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六、选聘方式及范围
选聘工作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选聘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
(二)说课范围:芒市城区小学五年级下学期教材。
(三)说课程序:报到→领取准考证→抽取说课顺序号→公布课题→候考(提前15分钟)→完成说课(15分钟)→评委打分→统计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四)考试评分及成绩计算方法:评委由7人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成绩的平均分作为最终考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在第二名应聘人员考试结束后,公布第一名应聘人员成绩,以此类推。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8月13日至8月14日;地点:芒市教育局人事股(四楼)。联系电话:3028685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2018年芒市第七小学公开考试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张小一寸彩照、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办学校在职在编证明;夫妻一方在芒市居住或工作,且分居满两年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结婚证、社区证明、云南省劳动合同书、配偶单位工作等证明),随军家属相关证明材料(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认证)。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0日下午16:00;地点:芒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1日早上8:30开始考试(一天内无法全部完成的顺延);地点:芒市第一中学。
九、其他
(一)选聘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85分,低于分数线的不予选聘。
(二)报到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可使用多媒体设备。
(四)本公告涉及所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6日。
(五)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方式确定选聘人员:一是按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优秀表彰次数多的优先(表彰次数相同以级别高的优先);二是按学历高的优先(同学历以全日制学历优先);三是按现职称高(同职称按履职时间长)的优先;四是按工龄长的优先;五是按德宏州当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确定选聘对象,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方法确定。
(六)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工作调动变更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职〔1996〕87号)文件规定:“省内评审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省内调动工作,其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作重新确认的要求,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即可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调动工作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低聘,经半年及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学校竞聘,按考核成绩及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享受相应职务工资待遇。
(七)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工作纪律。选聘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接受纪委的监督,参加选聘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取消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或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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