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聘25人简章

来源: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18-08-08 09:43:01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简章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依据泰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泰编办函〔2016〕23号《关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复函》和泰编办〔2018〕3号《关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有关事项备案的函》,同意学院2018年度用人额度25名。按照鲁人社发[2015]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学院概况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山东省泰安市,北依驰名中外的东岳泰山,南临五千年文化发祥地大汶河,文化底蕴深厚。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在校生1万人。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机电系和基础部等教学机构。开设35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贯通培养、5年一贯制大专、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学院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65%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30%以上,多人被评为省市级教学名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六)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七)符合山东省及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招聘专业及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8月8日0时至8月15日16时。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fzxy3014@163.com,不得重复报名。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2)身份证扫描件。(3)考生本人电子版证件照(jpg格式)。(4)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8月16日至8月18日为网上资格审查阶段,凡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在学院网站http://www.svict.com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8月19日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行政办公楼2008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交有关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当场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40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讲)。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vict.com)公布。面试前缴纳面试费70元。


  2.面试(试讲)(总分100分)


  面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教学态度、专业功底、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综合能力等。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并列的,增加一次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学院网站(http://www.svict.com)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本人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学院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院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精神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省、市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简章》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2182258  0538-6959689


  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朱老师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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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18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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