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0人公告

来源: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08 16:56:47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30名。结合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院简介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图书馆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藏书43.8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专业期刊8000种。学院在校生27000余人,其中全日制高、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20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设医药卫生学院、航空学院、机电工程系、汽车学院、经济管理系、艺术系、建筑工程系、五年制专科(中专)部、公共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电大工作部、成人教育学院等15个院(系、部)。开设有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学、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营销与服务、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37个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和机电一体化两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项目,机电一体化专业被确定为河南省专业综合试点项目,护理专业被确定为河南省高职教育特色专业。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具体招聘数量、专业和条件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7.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校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后,分别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haay.hrss.gov.cn/)、安阳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ayzy.cn/)网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8年8月 7日— 8月1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 16日—8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职业技术学院8号楼1106房间
 
  3.报名时个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报到证原件等;报考思政部和辅导员岗位的必须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附件3);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聘书、表彰证书,或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证明(附件4),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须提供原工作院校出具的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在2018年7月底前没有如期毕业者视同不符合条件。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另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请写清楚姓名和报考专业)。报名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责任自负。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合、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上的消息,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按要求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者,可以在8月20日11点前到学院现场重新报考其他招聘岗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通知书》入场参加笔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写作等。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前,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考生有效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招聘岗位的人数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不足1:3的,按照笔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经递补后招聘岗位人数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仍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部分专业面试内容还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面试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人社部门和学院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由学院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主动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浏览市人社部门和学院网站,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卜老师 咨询电话:0372-2102265,咨询时间:8:30—11:30,15:30—17:30
 
  监督电话:0372-2209609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372-2102263
 
  附件:1-6下载
 
  1.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4.学生干部身份证明(学生会干部身份证明)
 
  5.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6.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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