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岳阳湘阴县定向培养人才30人公告
根据《湘阴县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暂行办法》《湘阴县2018年人才工作要点》相关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结合湘阴县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2018年湘阴县紧缺专业人才储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专业
根据全县基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申报计划汇总情况,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专业设置标准,2018年定向培养专业的范围为: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风景园林、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水务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水利工程;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和其他相近的专业。
二、定向培养名额
2018年度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30人。
三、报名条件
1.湘阴县籍户口,参加了2018年高考的考生。
2.被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录取,原则上为定向培养专业所设定范围的考生。
四、实施办法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8日。
2.报名地点: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人社局七楼)。
3.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填写《2018年湘阴县紧缺专业人才定向培养申请表》。
(二)确定定向培养对象
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确定各专业的定向培养对象。同一专业报名考生较多的将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定向培养对象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定向培养对象、定向培养对象家长共同签订《湘阴县紧缺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经费资助
给予定向培养对象每人每年1万元学费支持,由县财政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年秋季入学前,直接发放给定向培养对象。
(五)就业保障
1.定向培养对象完成本科学业毕业后,根据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到紧缺专业人才的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与同期同学历毕业生待遇相同,试用期(两年)满后经考核合格,列为事业编制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2.属于“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回湘阴工作后,依据县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可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定向培养资格。
对不履行协议要求的,按给予支持学费的2倍予以追回,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15659,2260012
联系人:吴志,刘德华
联系电话:13974020968,13087306178
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
中共湘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阴县财政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