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阜新市民政局从退役军人中招录313人公告
一、招录对象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服现役满十年(含)以上的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志愿兵;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的三期(含)以上士官;“两参”人员。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阜新市户籍地县(区)常住户口;
(二)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七)了解双拥工作,甘愿为军队退役人员、军嫂及军人子女服务;
(八)大局观念强,自觉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积极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工作;
(九)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执业资格者、具有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者或获得司法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1.在部队及地方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13日-8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到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报名。
(三)报名需携带材料和证件。
1.《阜新市公开招聘“双拥综治岗”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查表》;
2.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工作单位下岗失业证明材料、自谋职业协议书。“两参”人员需提供身份认定材料;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个人2寸彩色照片4张;
5.提供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报告。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8月19日上午9:00-11:00。
2.考试方式:市统一命题,各县区组织。
3.考试内容:初中语文、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的时事政治、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三科一张卷,总分100分。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分方式
综合分值=文化考试总分×30%+(国防资历分+社会贡献分)×70%。
参考文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民发﹝2015﹞195号)文件。
各县区咨询电话:
阜蒙县:8828720 彰武县:6940951海州区:3309366
细河区:3965118 太平区:6539615新邱区:2862583
清河门区:2782538 开发区:2288171高新区:660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