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西安市环保局招聘铁腕治霾编制外聘用人员20人公告

来源:西安市环保局 2018-08-09 13:27:48
  2018西安市环保局招聘铁腕治霾编制外聘用人员20名
 
  为加强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西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办发〔2009〕43号)及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铁腕治霾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编制性质
 
  (一)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西安市铁腕治霾办公室工作人员,共计2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人员编制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身份为市级财政供养的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形式
 
  (一)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应在28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只进行面试。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踏实肯干。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符合岗位需要的学历要求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见《西安市铁腕治霾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http://xaepb.xa.gov.cn )发布相关公告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为:
 
  2018年8月8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政通大道6号--西安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会议室。
 
  (地址说明:曲江新区-雁塔南路与雁南五路红绿灯十字西南角,黄色办公楼17层~东临曲江国际大厦。)
 
  步骤如下:
 
  第一,报名者登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http://xaepb.xa.gov.cn ),点击“公开招聘铁腕治霾工作人员专题”,下载并填写《西安市铁腕治霾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第二,打印《报名表》,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第三,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审核通过的,现场制发《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的必需凭证。
 
  (三)面试
 
  面试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面试满分为100分,打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准考证》的考生均视为进入面试)。
 
  1.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形式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2.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3. 面试全程摄像,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确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需加试工作技能测试试题。
 
  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官网( http://xaepb.xa.gov.cn )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五、政审和体检
 
  政审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一)政审
 
  进入政审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着重审核确认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生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在本职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
 
  1.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和政审结论,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由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本人。
 
  3.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在本职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市环保局官网公布。对递补人员的政审和体检按上述要求进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市环保局将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xaepb.x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公示等相关情况,公布聘用人选名单。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招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后人员的待遇,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经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财发〔2010〕764号)执行,即“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暂以上年度已公布的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以此工资为基数参照企业人员现行参保政策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共同缴纳”。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市纪委派驻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将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以上时间节点的,将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86787836
 
  招聘监督电话:86787860
 
  电话咨询时间: 9:00-12:00;15:00-18:00(工作日)
 
  附件:
 
  1: 西安市铁腕治霾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2: 西安市铁腕治霾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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