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桂林秀峰区基层党建专职人员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加强党建工作力量,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人员10名,主要负责秀峰区机关及街道基层党建工作。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写作能力;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7日至2000年8月7日期间出生)。
4.参加了2018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或桂林市人社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招,且报考职位在大桂林范围内并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或者是桂林市范围内合同期满的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3.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身体情况不适应工作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报名及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5日—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桂林市中隐路31号桂林市秀峰区政府1楼)。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在现场接受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面试通知或者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经原工作单位推荐证明(其中面试通知书为《2018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或《桂林市人社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招面试通知》,若无面试通知书,则提供笔试准考证待查实);
(2)《2018年秀峰区基层党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选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办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由5-7名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集体综合评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9月初)
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四)政审考察(9月中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聘用(9月下旬)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秀峰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复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取消和递补机制
体检、政审、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1.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2.待遇: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1.秀峰区基层党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http://www.glxfq.gov.cn/)、桂林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http://www.glxfjy.gov.cn/)等网站的“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2.报名及咨询电话:
秀峰区委组织部 2818245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2822185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988305
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