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宁德屏南县公益性岗位招聘11人公告

来源:屏南县人民政府 2018-08-10 16:51:17

  屏南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宁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宁人社〔2017〕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勤管理服务人员1名;


  2、屏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人员1名;


  3、屏南县水利局水质检测员1名、居民饮用水水源巡查员1名;


  4、乡镇劳动保障协理员7名(代溪镇、长桥镇、棠口镇、甘棠乡、熙岭乡、路下乡、寿山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失信记录、没有参加民间标会的屏南县常住人口;


  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屏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及屏南县水利局水质检测员、居民饮用水水源巡查员岗位需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如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城镇“4050”人员文化水平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聘期待遇和岗位期限


  1、基本工资1800元/月,单位提供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每月约1580元。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报酬相同。


  3、公益性岗位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外,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报考事项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0日至8月18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就业管理   中心支付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0593-3339962  15159357920


  3、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领取填写);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③《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⑤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⑥综治、计生、金防证明原件各一份。


  五、其它事项


  1、鉴于相当部分申请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在失业时未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以致目前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过程中存在困难,我县参照其他县市的认定办法,对于2017年8月之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经过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查询金保工程核实在2017年 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未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可视同为已经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给予核发《就业创业证》)并注明为就业困难人员。


  2、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和推荐,并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如报考人数合计超过50人以上,将增设笔试环节。


  屏南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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