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贵港人才网 2018-08-13 10:57:08
  2018年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外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书记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为书记员,被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拟聘岗位主要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法学专业或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有亚伟速录等级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起至8月26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6)1张近期全身个人生活照片。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办公室(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公正街2号)或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政工科邮箱:gnfy4330513@163.com,联系电话:0775-4330513。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面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自行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面试结果、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面议;


  (二)对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的人员,按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附件: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2018.5.15).xls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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