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崇义县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3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县面向社会招聘30名非在编幼儿教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等环节,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县教育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30名
四、岗位条件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含2018年已通过幼儿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3.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信函及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8月15日
3.报名地点:崇义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崇义县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六、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8年8月20日下午,报考人员到县教育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1.考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
2.考试内容:5分钟才艺展示
3.考试时间:2018年8月22日,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九、选岗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岗位待县域内公办幼儿园教师调整后公告。
十、聘用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所在幼儿园予以聘用并按规定缴交社会养老保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聘用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3年以上。
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聘用的非在编幼儿教师由县财政按每人每月2000元工资标准发放。在公办幼儿园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非在编幼儿教师,在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十一、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为严肃考试纪律,考试全程录像监控。
3.本方案由县教育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咨询电话: 0797—3812339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2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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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