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库尔勒市教师招聘500人公告

来源: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13 14:45:05
  2018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教师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库尔勒市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面落实 2018 年基本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的要求,确保到 2020 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国语教育质量,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50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性别不限、少数民族需民考汉;


  (二)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三)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热爱祖国;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五)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学前阶段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阶段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考虑;


  (六)专业要求:学前和小学专业不限;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专业及高中各学科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七)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可暂时不作要求,但须在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注: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因严重违反纪律、受党纪处分或被单位开除、辞退;


  (四)有纹身、大面积伤疤及吸毒史人员;


  (五)被辞退未满3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六)在职编外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辞职不满一年的编外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和教育系统开除人员;


  (七)现役军人;


  (八)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九)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职位


  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详见《2018年库尔勒市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路途较远的应聘者可通过QQ群807665957 640097153  619809941  853189272进行初审,将报名资格审查表、毕业证拍照发送至张娅老师进行初审,报名所需证件也在QQ群内下载)。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试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15日(周末正常上班)


  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均为北京时间)


  地点:库尔勒市第四中学初中部(人民东路)


  2.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当日或第二日)。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提供住宿;


  报名时携带《库尔勒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并加盖公章)和体检表(空表),一寸彩照2张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学信证明(带二维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3.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面试要求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通过问答、朗读、写字、歌舞(学前)、演讲等形式考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时使用普通话)。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60分为合格,合格者第二天进行体检。


  (三)体检


  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审查,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到审查处,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审查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审查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聘用人员由库尔勒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教育局管理,财政局统一发放工资。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的教师,鼓励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


  (七)报到上岗


  时间:2018年8月23-25日


  地点:库尔勒市第四中学初中部(人民东路)


  (八)薪酬待遇


  1.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职教师相同岗位待遇,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及工伤等保险社会保障政策;


  2.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奖励、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在基层乡镇学校工作教师还可领取基层补贴;


  3.正常晋升工资、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设置;


  4.安排教师周转房,房内配置简单设备,可拎包入住;


  5.一经聘用,由录取单位报销单趟来时路费。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每一期的聘期为三年。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QQ群公告通知。


  库尔勒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96-2168198


  库尔勒市教师招聘QQ群:807665957、640097153


  619809941、853189272


  附件:1.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职位表


  2.库尔勒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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