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随州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14 09:43:22
  2018年随州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9人公告


  为加强基层人社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促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在曾都区部分镇和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公开招录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共9个名额。其中何店人社中心:2名;洛阳人社中心:2名;府河人社中心:2名;万店人社中心:2名;曾都经济开发区人社中心:1名。


  二、招录条件


  参加招录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8月13日-2000年8月13日出生人员)


  三、招录对象、范围


  1、本次招录只面向户籍在何店、洛阳、府河、万店、曾都区经济开发区的常住人员;


  2、本次招录实行定区域、定岗位招录,即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择户籍所在的基层人社中心进行报名。


  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


  (1)曾都区范围内的部队退役军人;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过大学生村官且期满合格人员;


  (4)开展“三支一扶”服务且期满合格人员;


  (5)已在户籍所在地人社中心上岗服务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24日


  (二)报名地点:当地人社中心。


  (三)报名办法: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实际长期居住证明、毕业证,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片三张,到当地人社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曾都区基层人社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属于优先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军人退伍证书;镇党委或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合格证书;已在人社中心服务的人员原始劳动合同和2018年5月-7月份工资表。(考生报名所提交的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由局分管各人社中心领导负责指导监督各地人社中心资格复审工作,局纪检监察室负责资格复审的监督。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人社中心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审查合格后由各人社中心负责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曾都区人才服务局组织实施。报名人员与岗位数量达到3:1的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报考人员达不到3:1的岗位比例要求,招录的岗位数量相应缩减,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要求后再组织考试。


  考试由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计算机考试主要测试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计算机考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折合计算。参照事业单位招录原则,采取笔试加分制。符合优先条件的五类人员在笔试的成绩上加5分,加分可重叠累计。


  考试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体检


  计算机考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一周,若无疑议,按照选拔岗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若体检有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自愿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七、政审


  公示、体检结束后,由招录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政审,发现考生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空余岗位可以按照程序依次递补,属于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上岗


  经区人社局党组对拟录用人员审定后,根据工作需要通知上岗。各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并兑现工资待遇。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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