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政府法制人员公告

来源: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8-08-14 14:46:11
  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1人。主要从事政府法制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行为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法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6、中共党员、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不提供住宿。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良乡政通路1号 区政府楼106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表附后)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法学综合知识面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不低于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岗位待遇
 
  此次被聘用人员为法制办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统一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89350251
 
  附件:2018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表.xlsx
 
  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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