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来源: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2018-08-14 15:34:28

  关于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根据派遣计划,招聘辅警30人,其中,勤务辅警28人,文职辅警2人。派遣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机关大队、派出所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公民(1987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山东省内常住户口;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报考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 2018年8月23日


  2、报名地点:泰安市红门路34号院内北一楼扬帆公司(泰安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院内)。


  3、报名步骤:


  (1)报名者需先从网站http://www.tayfzj.com页面滚动栏下方的《招聘公告》中下载电子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按表格底端的填写要求分别认真填写。


  (3)填写完毕电子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发至指定邮箱:ldjyfzj@126.com(“劳动局扬帆职介”首字母;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所报职位)。


  (4) 到扬帆公司现场报名。届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的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纸质材料,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tayfzj.com)公布。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六、体能测评


  笔试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考核,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面试考核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面试


  体能测评达标的,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1年内有效,招聘职位或辅警岗位出现空缺的,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候补体检(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九、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聘用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辅警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公示


  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聘用的岗位确定。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辅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631498;6223579;


  附件1: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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